一、文化资源是发展文化旅游的富矿
文化资源具有独特性、多样性和艺术性,其独特性能够打造别具一格、独一无二的文化旅游品牌;多样性能够丰富一个地区文化旅游的内容和形式;艺术性能够提升一个地区文化旅游的无穷魅力。文化资源是发展文化旅游取之不尽的富矿,也是区域发展、城市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。
文化是旅游持久生命力的灵魂,而旅游则是文化传播的鲜活载体。文化赋予旅游丰富内涵,但也要借助旅游的运作把潜在的核心价值挖掘转化,并加以弘扬传播,使二者形质兼备。
1.利用文化资源,发展文化旅游是对文化的积极保护。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、经济建设持续高速发展以及文化多元的冲击,文化资源的生存和安全受到严重威胁。所以,对文化资源的保护已经迫在眉睫。当然,如果把文化资源当做珍稀物品加以保护,仅仅是一种消极保护。只有在保护中发展,在利用中保护才是积极的保护。而把保护文化资源和开发文化旅游结合起来,把其转化为服务于人类现代和未来生活的文化旅游优势,才是最佳途径。
2.利用文化资源,发展文化旅游是对人类精神的传承。文化资源既有物质的,也有非物质的;既有有形的,也有无形的,特别是无形的精神价值是极其宝贵的。我们要运用文化旅游这个最佳载体,把这些精神传承下去,发扬光大,共同建设人类共有的精神家园。
3.利用文化资源,发展文化旅游,能够放大文化的多元价值。文化资源与文化旅游嫁接后,可以彰显文化的精神价值、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。一个名人故居只是一个孤立的文化,如果让更多人来观摩、体验、感悟,才会产生多重效应;一个民间工艺品只是一个艺术欣赏品,如果烙上旅游纪念品的烙印,就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;一个民间传说只是一个虚幻的、空灵的故事,如果把她物化为一种形态,成为独特的景点,就会扩大一个区域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和知名度。
二、业态建设是文化旅游起飞的翅膀
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作了新的表述,特别提出了“文化业态”这个概念。什么是文化业态?如果说生产文化产品的企业叫文化产业,那么文化产业新的表现形式就是文化业态。随着文化与旅游业、服务业、建筑业等二、三产业在高端的聚集和融合,就会创出新的文化样式和业态。而文化旅游业态是以文化创意为核心,通过技术的介入和产业化方式制造、营销不同形态的文化旅游产品的行业。
文化旅游业态建设的核心是创意。创意要有独特性。要突出独一无二的地域特色,具有独特卖点的稀缺产品,亦或是人有我优的优势品牌。创意要有可操作性。对有形的文化资源,要做到“护其貌、美其颜、扬其韵、铸其魂”;对无形的文化资源,要做到“有体、有形、有声、有韵”。创意要有综合性。既要选择特色、突出重点、渲染主题,又要充分利用资源,打造多环亮点,形成“群星拱月”之势,并不断培植后发优势。同时,文化旅游业态的创意还要注意思想性、艺术性、知识性、趣味性、娱乐性、互动性和科技性等。
文化旅游业态建设的基础是“形态建设”。“形态建设”的表现形态多种多样,如博物馆、展览馆、纪念馆、主题公园、雕塑景点、工艺城、商业街、风貌区、民俗村、主题演出、主题节庆活动、出版物、纪念品、网络传媒、路名、街名、店名以及标志性建筑的命名等。这些形态建设都要最大限度地贯穿一个主题,以强势的视觉效果、厚重的文化内涵来吸引游客、感染大众,成为有看头、有听头、有玩头、有讲头的旅游吸引物。
文化旅游的最佳状态是“业态建设”。如果说“形态建设”是让无形变成有形,让有形变得形质俱佳,那么,“业态建设”则是实现多产业优势高端化的聚集和融合,提供产业服务的多种功能,打造和延伸文化旅游产业链。诸如产业的科技含量和运作模式,交通和基础设施的水平,观光、食宿、购物、娱乐等服务体系的配套,人文环境和整体氛围的营造等都是“业态建设”的重要因素。
三、政府导向是培育文化旅游业态的引擎
当前,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、产业结构升级、城市功能转换和进一步寻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时期。因此,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各级政府必须找准角色定位,发挥政府职能,培育文化旅游业态,充当好管理者、协调者和监督者。
第一,政府要把文化旅游作为重点产业,充分发挥引导作用。通过对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而衍生出新产品、新市场、新业态的文化旅游产业,是在全球迅速发展的新趋势,也是区域竞争的一个新特点。政府要突出文化旅游产业的重点地位,构建促进发展的政策体系,引导产业结构优化整合,引导投资方向和错位发展,并在战略目标、布局规划、发展预测、总量控制、风险预警等方面进行宏观调控和引导。
第二,政府要在发展文化旅游的大框架下,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作用。加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,确立本地区数十年、甚至数百年发展的正确路径;加强交通和基础设施建设,改善硬件环境;发挥多方位、立体式的舆论宣传功能,创造优良的人文环境;建立人才培养体系,注重引进高端人才和复合人才;强化区域协作和优势共享,整合文化资源,构建文化旅游市场的一体化等。
第三,政府要注重发挥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督作用。建立和健全各项监管制度,规范市场秩序,维护公平竞争,避免无序竞争、过度竞争和同质化竞争。建立统一高效的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体系,强化执法队伍,提高执法水平,保证文化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,推动文化旅游的“形态建设”和“业态建设”。
来源:中国旅游报